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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关于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省级地方标准开始实施

阅读:1804次 日期:2022/03/23

在3月22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到来之际,浙江省治水办制定的《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DB33/T 2450-2022)(以下简称《技术规范》)今天正式实施。《技术规范》经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是全国首部关于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省级地方标准,至此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化和规范化有据可依、有标可循。

水污染问题表象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推进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是从治标到治本、从末端治水向源头治水的关键举措,是提升水环境质量、防止水质反弹的治本之策,是事关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基础工程和民心工程,对美丽浙江、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奋力打造“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自2018年以来,浙江率先开展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截至2021年底,累计完成313个重点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10521个生活小区、977个镇(街道)、56个县(市、区)的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经过4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各地建设成效显著,但在建设过程中也存在着排查、设计、施工、评估、验收、运行维护管理等基本要求不统一的问题。

为统一和规范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基本要求,省治水办在充分总结各地经验做法、全面梳理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指导,编制并实施《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由5部分组成。第1部分为“总则”,规定了城镇“污水零直排区”的建设内容、工作流程、管理运维、基本要求等内容。提出在规划先行、因地制宜、质量优先、全域覆盖、协调配合、持续提升6个基本原则基础上,以“源—网—厂—口—河”为有机整体,系统全面推进城镇“污水零直排区”排查、设计与施工、评估验收和运行维护工作,实现排水户排水、污水预处理、污水输送、污水处理、排入环境等各个环节的系统重塑;第2部分为“排查”,规定了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排查目的、工作流程和方式、基本要求和成果要求等内容。各地在建设范围内开展全覆盖、无盲区的全面深度排查,摸清从排水户-预处理设施-排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排水口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并形成详实的排查报告、“四张清单”、“一张图”等成果;第3部分为“设计与施工”,规定了在衔接规划、匹配排查、源头减污三大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充分研究排查报告,梳理整合排查问题,按照科学合理的区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规划和施工技术规范,结合当地实际,对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其他类三大建设单元开展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全过程建设改造;第4部分为“评估与验收”,规定了按建设单元、镇(街道)、县(市、区)逐级验收,并同步开展成效评估工作;第5部分为“运行维护”, 规定了城镇“污水零直排区”从排水户-预处理设施-排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排水口各个环节的运行维护以及智能信息化管理等要求。

《技术规范》的制定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全面排查、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评估验收、运行维护等环节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对“五水共治”治水经验进行标准化凝练和总结,有利于保障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质量,有利于发挥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有利于激发公众参与,实现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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