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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明确到2025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以上

阅读:1699次 日期:2022/05/14

记者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截至2021年年底,江西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6285座,总设计处理能力达43.3万吨/日,全省累计完成4149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乡村容貌进一步“美化”。

据悉,为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江西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镇建设等统筹推进,按照梯次分类、系统协同、规范专业、稳步提升、创新示范等5个方向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为规范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江西省组织省内外相关单位起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试行)》《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与竣工验收技术指南(试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4个地方标准,并于3月1日起实施。

为加快推进“十四五”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今年江西印发《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年)》,明确到2025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以上。并将以保护和改善五河干流、鄱阳湖及重点湖库水质,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为重点目标,以水源保护区、城乡接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集中村庄为重点区域,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引导各地按照江西出台的标准和技术指南要求,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规范化施工验收,专业化运行维护。

江西将组织各地于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分类制定改造提升计划,于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设施改造;同时,在武宁县、乐平市、金溪县、石城县、新余市仙女湖等地开展试点示范,达到以点带线、以线带面、逐步铺开、逐步辐射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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