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陕西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9%以上
为加强陕西省省城镇污水处理行业监管,督促各地切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有关问题整改,近日,省住建厅按照住建部《“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2022年一季度全省城镇污水处理有关情况的通报》,对一季度各市(区)污水处理工作有关情况进行分析点评。
一季度,省142座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总体运行平稳,污水处理量和COD、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消减量均较去年同期有小幅度提升,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9%以上。全省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累计产生污泥51.35万吨,其中无害化处置量为49.22万吨,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85%,处置路径主要包括土地利用、建材制砖、焚烧利用和卫生填埋等。
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区)、县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明确专职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和目标考核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污水处理运营评估、应急管理、违法信息披露和处理等制度;要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对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出水水质和运营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测、考核、评估,确保设施规范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