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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期项目(设...

阅读:1717次 日期:2022/08/0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期项目(设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乌鲁木齐县水务局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2年08月04日 23:4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08月04日至2022年08月11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3:30下午:15: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
开标时间 2022年08月25日 11:00
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
预算金额 ¥1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钰捷
项目联系电话 0991-4670020
采购单位 乌鲁木齐县水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乌鲁木齐县南旅基地县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91-5923120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91-4670020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期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ZC2022-128GK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期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期项目(设备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期项目(设备采购):格栅间设备、氧化沟设备、终沉池设备、污泥脱水间设备、进水在线监测房设备、出水在线监测房设备、中控室设备、监控部分设备(为交钥匙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货物及服务能力的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4日至2022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

方式:现场获取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监督电话:0991-5905539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县水务局

地 址:乌鲁木齐县南旅基地县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

联系方式:0991-5923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

联系方式:0991-4670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钰捷

电 话:0991-467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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