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318MW/636MWh储能!湖北公布1.59GW风光项目业主单位!
近日讯:5月27日,湖北省能源局印发《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发电项目的通知》,新能源项目共16个容量1.59GW,预计至少需要配套储能容量318MW/636MWh。其中,百万千瓦基地项目4个、为风电项目400MW;常规新能源项目12个,包括风电项目8个、容量800MW;光伏项目4个、容量390MW。从业主单位来看,中广核项目数量最多、共500MW风电,其次中电建有290MW光伏。根据此前《湖北省省能源局关于探索开展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要求新能源项目按照20%/2小时(2.5小时)配置储能容量,作为基础条件。在基础配储容量之外自愿提高配储比例,作为竞争条件。原文如下:
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发电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市发改委(能源局),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根据《省能源局关于探索开展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3〕58号)要求,经企业申报、竞争排序、接网校核,现将纳入我省2023年度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第二批)公布如下。
一、此次公布的新能源项目共16个,容量159万千瓦。其中,百万千瓦基地项目4个,容量40万千瓦,均为风电项目;常规新能源项目12个,容量119万千瓦(风电项目8个、容量8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4个、容量39万千瓦)。
二、各项目单位应按照本通知和鄂能源新能〔2023〕58号文件关于“强化源储同步”的要求,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在承诺的储能容量通过验收、形成可调度能力之后,再申请并网。
三、有关市、县发改委(局)要加强项目调度和监督管理,加大协调服务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产。
四、请省电力公司加快推进相应电网工程建设,支持办理项目接网手续,确保源网协调。
附件: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信息表
湖北省能源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