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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阅读:894次 日期:2018/06/11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根据《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浙科条发〔2014〕175号),现将2019年度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优化建设布局,明确领域(学科)方向,择优遴选支持”的原则推进建设。突出“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根据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需求,以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学科影响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为主要目标,重点支持在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前沿新材料、生物技术和重大疾病防控等研究领域组建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条件

申报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2000万元以上。

(二)拥有高水平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专职科技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60%;实验室主任在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 8 个月,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

(三)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和规范有效的管理运行制度;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能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具备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研任务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四)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三、申报方式和材料报送

(一)网络申报:为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此次申报通过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办事大厅”(www.zjkjt.gov.cn/news/node05/index.htm)进行网络申报。请申报单位选择“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跳转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点击“网上办理”,选择“法人登录”(如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再进入跳转后的“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进行申报。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统一按照“浙江省XXX(核心研究方向)研究重点实验室”或“浙江省XXX(核心研发方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命名,并按拟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名称在注册后填报相关材料。

(二)申报管理:依托单位,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织推荐工作,对申报对象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协调并协助做好申报材料的提交工作。

(三)纸质材料报送:从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下载有“审核通过”水印的申报材料,按A4双面打印、盖章、胶装(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分别装订),一式一份邮寄至浙江省科技厅科技条件与基础研究处。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审核截止到2018年 7月2日18:00;纸质材料报送截止到2018年7月4日18:00(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

浙江省科技厅科技条件与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申屠佳丽 张薏萍

联系电话:0571-87054154 87054009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科技大楼412室

邮编:310006

六、网上注册与技术咨询

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注册:0571-85214237

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填报:0571-87054113、85151402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11日

来源:中国泵阀第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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