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召开《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审评会的通知
浙质标函〔2018〕177号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召开《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审评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强制性地方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召开《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审评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省质监局、省环保厅、省建设厅有关处室负责人,标准审评委员会专家(名单见附件),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二、会议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8月17日(周五)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杭州金溪山庄(杭州市西湖区杨公堤39号)。
三、其他事项
请标准起草单位于会前将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等发送给审评委员会专家;会上准备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表及有关材料各20份,电子文本、标准中涉及的规范性引用文件各1份,并携笔记本电脑与会。
省质监局联系人:张克和;电话:0571-85123287;标准起草单位联系人:徐明珠;电话:0571-87969822,15158859271。
附件:《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审评委员会
专家名单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8月14日
《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审评委员会专家名单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联系方式 |
1 | 王海燕 | 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 研究员 | 13910980771 |
2 | 林春绵 | 浙江工业大学 | 教授 | 13606643515 |
3 | 陈爱朝 | 浙江省城市水业协会 | 教授级高工 | 13867412475 |
4 | 周鑫根 | 浙江省规划设计研究院 | 教授级高工 | 13906508427 |
5 | 李晶晶 | 绍兴市监测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18657501211 |
6 | 曹 睿 | 杭州市环科院 | 高级工程师 | 13735891736 |
7 | 孙振杰 | 嘉兴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13586339410 |
8 | 郭红峰 | 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13588008515 |
9 | 楼继锋 | 余杭水务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18969008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