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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工业与信息化 重点领域提升发展工作的通知

阅读:2208次 日期:2018/09/07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财政局(宁波不发):

为全面推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加快推进新动能培育发展和传统动能修复提升,持续深化制造强省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工业与信息化重点领域财政专项激励工作,推进我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提升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建设制造强省、网络强省战略部署,积极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亩均论英雄”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坚持目标任务导向,通过省与地方联动,推进一批重点任务落地实施,改造提升一批重点产业、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不断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二、重点领域及实施内容

(一)“数字产业化”提升行动。聚焦新经济,围绕集成电路、软件、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产业化”核心领域,推动地方布局实施一批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培育发展一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打造全国数字产业化发展引领区。

(二)“产业数字化”改造提升。聚焦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着力实施制造业骨干企业的智能制造(两化融合),传统块状经济的智能化技术改造,园区与产业基地的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提升,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低效企业的数字化改造提升等工作,实现数字应用新模式,打造全国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

(三)制造业核心能力提升。围绕制造强省建设战略,大力推进高端装备、生物经济、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发展,以及绿色制造国家级试点示范等重点工程实施,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发挥工业设计在做强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工业设计与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相融合,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升级。

三、实施主体及申报条件

(一)实施主体。本次重点领域提升发展工作的实施主体为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由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申报,其中“区”特指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洞头区、上虞区、柯桥区。

(二)申报条件。具有较好的产业基础,并符合工业与信息化重点领域产业导向(产业导向目录详见附件1),工作思路清晰,目标任务明确,推进机制健全,政策措施有力,绩效可量化、可考核。各领域实施内容的具体申报条件和绩效目标要求详见附件2。

四、工作程序及支持政策

(一)编制方案。各市、县(市、区)根据本通知明确的实施内容和申报条件,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基础和目标,择优确定实施领域和内容进行申报,每一项实施内容需编制一个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见附件3)。实施方案要突出绩效导向,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做法,并力求简洁,严格控制字数。

(二)行文上报。各市、县(市、区)应于2018年9月25日前将申报文件、申报表(详见附件4)报送省经信委(投资处)和省财政厅(企业处),实施方案(1式10份,含电子版)统一报送省经信委有关责任处室,逾期不予受理。各设区市可选择申报重点领域一、二的实施内容各不超过4项,重点领域三不超过3项,合计不超过8项(其中杭州市原则上不超过10项);各县(市、区)可选择申报重点领域一、二的实施内容各不超过3项,重点领域三不超过2项,合计不超过6项。

(三)确定名单。省经信委将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联合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按竞争性分配程序择优确定实施名单,经公示后由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联合公布实施。其中,对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共10名,名单见附件5),由其自主确定一项实施内容在评审中额外附加5分;对已列入省级支持计划的实施内容,根据2018年度实施进展及成效,择优给予支持。

(四)实施激励。对承担重点领域提升发展任务的地区,将根据产业成熟度、影响力及实施任务情况,在2019年省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中,对每项实施方案给予500-3000万元补助。其中已享受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激励政策的县(市、区)补助资金减半(数字产业化、低效企业改造提升、工业设计除外)。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有关市、县(市、区)应将实施内容纳入地方政府工作重点,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工作目标。省经信委将按照具体实施内容落实相关处室进行对口指导,帮助各地完善实施方案,合力推进相关工作开展。

(二)健全联动机制。有关市、县(市、区)应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并强化政策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地方与省级资金联动支持机制,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领域各项工作实施,对分年度推进的工作,地方政府要统筹安排好各年度资金安排,省级专项资金原则上要在2019年度使用。

(三)加强考核评价。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将对各实施方案开展年度考核评价,重点检查责任市县的推进机制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工作举措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等情况。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市县将通过现场会等予以总结推广。对工作推进不力、目标不达预期、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市县,将收回或酌情扣减扶持资金。

省经信委投资处:唐国锋,联系电话:0571-87052923;

省财政厅企业处:王朝辉,联系电话:0571-87058472;


附件:

1.2019年工业与信息化重点领域提升发展产业导向目录

2.2019年工业与信息化重点领域提升发展实施内容及申报条件

3.2019年工业与信息化重点领域提升发展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4.2019年工业与信息化重点领域提升发展实施方案申报表

5.“亩均论英雄”实施成效明显地区名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

2018年9月4日


附件1


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提升发展

产业导向目录

(修订稿)


一、新动能培育目录

(一)数字产业化

1.集成电路:自主芯片研发和应用,先进及特色工艺集成电路生产线,封装测试、关键装备和材料配套,芯火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

2.通信与网络:5G等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高速宽带无线接入等技术产品,支持IPv6的高性能网络和终端设备、支撑系统、网络安全设备、测试设备等;

3.人工智能及物联网:智能传感器件,智能硬件产品(智能机器人、智慧健康养老、可穿戴设备等),新型显示产品(超高清视频显示、柔性显示、立体显示),智能网联汽车,智能集成设备等智能终端产品;

4.未来产业:量子通信,区块链,虚拟现实,信息网络安全,柔性电子,地理信息产业,增材制造等;

5.工业技术软件化:工业软件平台,工业APP,嵌入式软件,数据库管理系统,重大行业应用软件的研发和产业化;

6.软件创新能力产业化:区块链技术底层基础架构研发和应用,信息安全产业,数字创意和数字服务,软件开发云应用;

7.云计算及大数据产业:云计算和大数据产品、服务、应用解决方案,行业云应用平台,大数据服务平台等;

8.下一代互联网: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开展网络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完善产业生态体系;

9.工业互联网:推进“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建设1家具有国际水准的跨行业跨领域基础性平台,在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石化、能源、新材料、物流等领域建设一批行业级、区域级、企业级平台,并鼓励引导企业上平台用平台;

10.城市大脑:推进设区市“城市大脑”建设与县(市、区)中枢建设,加快推进交通、平安、城管、健康、环保、旅游、信用等行业系统建设与应用;

(二)核心制造业

11.工业机器人:机器人整机及高精密减速器,高档伺服电机、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制造以及机器人系统集成;

12.智能装备:高端数控装备,智能成套专用装备,智能物流装备,智能检测装备等;

13.新能源汽车与现代交通装备:汽车产业整零协作体系建设,轨道交通关键装备,通用航空,燃料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等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

14.生物医药:高端医药制剂,高性能医疗器械,中成药及饮片;

15.新材料:氟硅新材料,光通信材料,石墨烯,高性能膜材料,高性能合成材料,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

16.新能源和节能环保装备:光热能发电装备,潮流能发电机组及关键零部件,核电关联装备制造,高效节能装备;

二、传统动能修复(产业数字化)目录

(一)面向块状经济的智能化技术改造

1.汽车制造:汽车关键零部件;

2.电子信息:磁性材料,电子元器件;

3.电气机械:低压电器,电池,家用电器,输配电设备;

4.通用设备:轴承,电梯,泵,阀门,紧固件;

5.医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中成药与饮片;

6.化工:专用精细化学品及中间体制造;

7.纺织:化纤,织造,印染;

8.金属制品:结构性金属制品,五金制品;

9.服装服饰:中高档服装,领带、袜子等服饰;

10.橡塑制品:橡胶管带与杂件,塑料板管型材,日用塑料制品;

11.其它:家居用品,文体用品,竹木制品,铜加工,食品。

(二)面向行业骨干企业的智能制造

1.新一代信息技术:5G通信关键器件及材料,智能LED照明设备,智能安防监控设备;

2.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及关键功能部件、工业机器人及关键部件;

3.农业装备及物流装备自动化园林和林业装备,大型高效农机及关键部件,立体仓储、电梯、叉车等智能物流装备;

4.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高档汽车空调,汽车电子,变速器,轻量化汽车关键零部件;

5.电力装备:大型风电装备,智能电器及用户端设备,智能光伏,高效电机,高效节能变压器;

6.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先进复合材料,化工新材料,纤维新材料,特种合金材料;

7.其它:医药,诊疗及制药设备,纺织服装,智能家居,日用化学品,食品。

(三)工业节能与绿色制造

重点面向冶金、建材、有色金属加工、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实施清洁化、绿色化提升改造。

附件2

2019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提升发展实施内容及申报条件

序号 实施 内容 申报条件及绩效目标 责任处室 联系电话 政策支持 备注
“数字产业化”提升行动
1 集成电路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导向目录中新动能培育目录1范围,具有较好的集成电路产业基础,拥有一批优势企业,部分细分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地方政府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已制订产业发展规划、培育方案或行动计划,发展方向和重点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47号)文件精神。 3.优先支持省级集成电路产业基地所在地区、有列入省市县长工程项目的地区申报。 二、绩效目标 1.注重创新体系建设,搭建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研究院、研发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 2.引进实施一批重大项目,2018-2019年集成电路项目累计投资额20亿元以上。 省经信委电子信息办邬韶杭0571-87050802 对入选方案分别给予2000万元财政专项激励。
2 通信与网络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导向目录新动能培育目录2范围,具有较好的通信与网络产业基础,拥有一批优势企业,部分细分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地方政府支持通信与网络产业发展,已制订产业发展规划、培育方案或行动计划。 3.优先支持有列入省市县长工程项目的地区申报。 二、绩效目标 1.注重创新体系建设,培育一批研究院、研发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 2.引进实施一批重大项目,2018-2019年通信与网络项目累计投资额20亿元以上。 省经信委电子信息办姚春彬0571-87056913 对入选方案分别给予1000万元财政专项激励。
3 人工智能及物联网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导向目录新动能培育目录3范围,具有较好的人工智能、物联网、智能硬件等产业基础。 2.地方政府支持人工智能、物联网及智能硬件等产业发展,已制订产业发展规划、培育方案或行动计划。 3.优先支持有列入省市县长工程项目的地区申报。 二、绩效目标 1.注重创新体系建设,引进一批创新团队,培育一批研究院、研发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 2.引进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开展一批应用示范项目,未来3年形成30亿产业规模。 省经信委电子信息办姚春彬0571-87056913 对入选方案分别给予1000万元财政专项激励。
4 未来产业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导向目录新动能培育目录4范围,具有较好的未来产业先发优势。 2.地方政府已谋划布局未来产业发展,已制订产业发展规划、培育方案或行动计划。 3.优先支持有列入省市县长工程项目的地区申报。 二、绩效目标 1.注重创新体系建设,引进一批创新团队,培育一批研究院、研发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 2.开展一批应用示范项目,培育未来产业相关创新型企业30家以上。 省经信委电子信息办姚春彬0571-87056913 对入选方案分别给予1000万元财政专项激励。
5 工业技术软件化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导向目录新动能培育目录5范围,具备工业技术软件化基础,在全省具有特色优势。 2.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工业APP软件开发和应用企业。 3.围绕实施重点有细化的地方扶持政策。 二、绩效目标 1.有一定数量具备实施条件的行业和龙头企业,到2019年底,当地骨干企业关键业务环节工业技术软件化率达到50%以上,扶持一批工业技术软件化人才。 2.实施不少于20个带动性强、有技术含量的工业APP应用项目。 省经信委软件处寿伟帅 0571-87056455 对入选方案分别给予2000万元财政专项激励。
6 软件创新能力产业化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导向目录新动能培育目录6范围,在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创意与数字服务、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云应用、和独角兽企业培育等领域,至少选择其中两项推进试点示范。 2.重点推进一批在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安全、数字创意、数字服务等领域的带动性强、创新引领的项目。 3.围绕实施重点有细化的地方扶持政策。 二、绩效目标 1.形成有特色的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安全、数字创意、数字服务、独角兽等产业集聚区。 2.产业规模增幅不低于18%。 省经信委软件处 寿伟帅 0571-87056455 对入选方案分别给予2000万元财政专项激励。
7 云计算及大数据产业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导向目录新动能培育目录7范围。 2.充分体现技术的先进性、实用性、通用性,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产品、技术或方案,具备可复制性,可以大规模推广,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示范效应。 4.有较强的创新性,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设备或软件产品,产品、技术或方案必须属于企业所有。 5.有细化的地方支持政策措施。 二、绩效目标 到2021年培育优势企业20家,形成50亿产业规模。 省经信委信息设施处王飞0571-87057421 对入选方案分别给予1000万元财政专项激励。
8 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试点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导向目录新动能培育目录8范围。基础设施、用户覆盖、网站应用、网络应用、产业拉动、安全措施等目标任务明确。 2.网络、平台、应用有一批示范项目,能形成有利于更大规模应用的示范效应。 3.有细化的地方支持政策措施。 二、绩效目标 1.形成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IPv6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能有效支撑下一代互联网改造升级和应用。 2.全面实现网络基础设施向IPv6演进升级。 3.IPv6网络规模、用户规模、流量规模居全省前列。2019年IPv6活跃用户数在互联网用户中的占比不低于30%。 省经信委信息设施处陈越峰0571-87058207 以设区市为主体申报,对入选的示范城市给予2000万元财政专项激励。
9 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 一、申报条件 1.符合产业导向目录新动能培育目录9范围。 2.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基础好,信息化和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较高,具备建设有综合实力、有精准定位、有用户基础、有发展前景的较高水平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能力。 二、绩效目标 到2021年,须达到: 1.建成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个或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3个以上。 2.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平台覆盖行业5个以上,每个行业接入设备数量1万台(套)以上,开发集成工业APP 1万款以上,服务工业企业1万家以上。 3.省级行业级、区域级平台接入设备5000台(套)以上,服务工业企业1000家以上;省级企业级平台接入设备数量500台(套)以上,服务工业企业数量50家以上。 4.上平台用平台企业数量显著增加,深度应用水平不断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典型做法和经验。 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艾志成 0571-87056459 入选方案如建有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3000万元财政专项激励,其他入选方案给予1000万元财政激励。
10 城市大脑 一、申报条件 1.符合产业导向目录新动能培育目录10范围。 2.智慧城市建设基础好,信息化和两化融合发展水平高,已制定出台“城市大脑”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等相关政策。 二、绩效目标 1.到2021年,“城市大脑”建设初具成效,基本建成“城市大脑”计算平台、数据资源平台、算法服务平台等3大平台,形成较为完善的“城市大脑”技术支撑体系,产业化能力明显提高。 2.示范试点建设中,“城市大脑”建设要在交通、平安、城管、健康、环保、旅游、信用等领域集成3个以上方面的综合应用。 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顾绣敏 0571-87056461 入选方案的设区市给予2000万元财政专项激励,入选方案的县(市、区)给予1000万财政专项激励。 设区市申报需市政府审核同意
“产业数字化”改造提升
11 智能化技术改造 一、申报条件 1.符合产业导向目录智能化技术改造目录范围,块状经济特征明显,在全省具有领先优势。 2.引入智能化改造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实现诊断全覆盖,支持培育本地化工程服务平台。 3.所申报行业已确定为地方政府智能化改造实施重点,并有细化的政策措施。 二、绩效目标 1.到2021年智能化改造覆盖面达到70%,实现劳动生产 率提高25%以上 2.有一批已具备实施条件的智能化改造项目,该领域三年智能化技术改造投资达到5亿元以上。 3.一批骨干企业实现深度上云。 省经信委产业投资处汤正伟0571-87058238 对入选方案分别给予1000万元财政专项激励,18个振兴实体经济县支持比例不超过30%,激励资金减半支持。
12 产品升级改造 一、申报条件 1.符合产业导向目录智能化技术改造目录范围,块状经济特征明显,或者具有一批行业龙头骨干企业 2.对标国际一流产品,实施产品功能改进(智能化)、产品品质提升(精品化)、产品材料替代(绿色化)型升级改造,能够形成可示范可借鉴经验。 3.所申报行业已确定为地方政府智能化改造实施重点,并 有细化的政策措施 二、绩效目标 1.有一批已具备实施条件的产品升级改造类项目,三年产品升级改造投资达到5亿元以上。 2.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形成一批省级创新成果转化。 3.到2021年,部分产品品质达国际先进水平,行业新产品产值率每年提高5%,销售利润率提高10%以上。 省经信委产业投资处汤正伟0571-87058238 对入选方案分别给予1000万元财政专项激励,18个振兴实体经济县支持比例不超过30%,激励资金减半支持。
13 “数字化车间无人工厂”培育创建 一、申报条件 1.符合产业导向目录,产业集群特征明显、产业链完整,在全省具有领先优势,或者具有一批国内、国际领先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 2.智能制造工作基础较好,有一批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项目以及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重点项目库项目,总投资达到3亿元以上; 3.有明确的推进智能制造工作方案。 二、绩效目标 建设数字化车间10个以上、“无人工厂”1家以上;区域建有或引进智能制造专家服务机构、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围绕支柱产业或产业集群开展服务。 省经信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傅济锋0571-87052587 对入选方案给予1000万元财政专项激励,18个振兴实体经济县支持比例不超过30%,激励资金减半支持。
14 工业节能与绿色制造 一、申报条件 1.工业基础较好,产业行业特色明显,有一批具备实施条件的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绿色化改造项目。 2.推广应用一批节能、节水、清洁生产等绿色制造先进技术、产品和装备。 3.引入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第三方评价和技术咨询服务机构,实现工业企业内部绿色诊断全覆盖,支持培育本地化服务平台。 4.围绕实施重点行业有细化的地方支持政策措施。 二、绩效目标 到2021年,工业能源“双控”成效明显,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0%以上;绿色制造体系构建成绩突出,完成6家以上省级绿色工厂,1家以上省级绿色园区创建。 省经信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马于惠0571-87056750 对入选方案分别给予1000万元财政专项激励,18个振兴实体经济县支持比例不超过30%,激励资金减半支持。
15 低效企业改造提升 一、申报条件 设区市确定1个县(市、区)和开发区,开展低效企业改造提升试点,制定低效企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任务。 二、绩效目标 1.低效企业改造提升完成数量居全省前列,并形成示范和典型经验; 2.区域单位建设用地GDP、单位建设用地财政贡献和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水平显著提升。 省经信委产业发展协调处余焱0571-85211371 择优确定5个县(市、区),每个给予1000万元财政专项激励。 需所在设区市审核同意
制造业核心能力提升
16 重点产业培育发展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导向计划新动能培育产业目录11-16范围,具有较强的产业比较优势,有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引领,并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 2.有一批具备实施条件的带动性强、技术含量高的项目。 3.实施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转化,实现产业化。 4.围绕实施重点有细化的地方支持政策措施。 二、绩效目标 1.到2021年,产业竞争力明显提升,该产业产值增速高于全省面上工业产值增速3个百分点以上。 2.该领域三年累计投资达到15亿元以上。 省经信委产业投资处汤正伟0571-87058238 对入选方案分别给予2000万元财政专项激励,18个振兴实体经济县支持比例不超过30%,激励资金减半支持。
17 设计赋值能力提升 一、申报条件 1.提高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使用普及率,重点推广应用CAD、CAE等计算机辅助研发设计系统;推广基于三维模型的产品设计与虚拟仿真、快速成型等数字化设计;推动发展众创设计、众包设计、云设计等新型设计服务模式。 2.建设以工业设计为核心的企业级、行业级、区域级互联网设计服务平台,汇聚设计、生产、供应链等线上线下资源。 3.支持工业设计集聚平台、设计企业、制造企业设计中心运用数字技术,创新服务方式,完善设计创新体系。 4.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的工业设计大赛、全省性重大设计成果对接和设计成果展览和展示活动,积极争创省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研究院。 5.聚焦数字化设计领域复合型人才,开展高端设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 二、绩效目标 2018-2019年,设计成果转化产值、设计服务收入增长不低于10%,规上工业新产品产值率30%以上,专利授权数增长不低于10%,工业设计专业人员数量增长不低于8%。 省经信委生产服务业处苏孝鹏 0571-87058210 对入选方案分别给予500万元财政专项激励。
18 工业设计小镇建设 一、申报要求 1.具备举办世界工业设计大会的条件和能力。 2.建立健全高端设计人才培养机制,建设设计开放大学。 3.推进浙江省工业设计创新服务基地、工业设计博物馆建设。 4.做好网上科技大市场“设计浙江”栏目。 5.整合全省设计资源,深度参与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和中国工业设计展览会等活动,提升我省工业设计的影响力。 6.积极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浙江省工业设计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将工业设计小镇打造成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标杆。 二、绩效目标 2018-2019年,引进设计产业项目数量增长10%以上;专利授权量增长10%以上;专业工业设计人员数量增长15%以上。 省经信委生产服务业处苏孝鹏 0571-87058210 对入选方案给予1000万元财政专项激励
19 绿色智造国家试点 一、申报要求 1.围绕绿色智造国家试点实施重点落实年度实施计划。 2.围绕实施重点确定一批年度符合导向目录的重大产业项目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项目。 二、绩效目标 形成1-2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省经信委产业投资处唐国锋0571-87052923 对入选方案给予2000万元财政专项激励 符合条件的设区市申报



附件3


2019年工业与信息化重点领域提升发展

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一、实施条件

简要分析拟申报重点任务的产业基础、比较优势。(不超过500字)

二、实施任务和路径

围绕发展目标,结合重点任务要求和产业发展实际,提出实施任务和实施路径,分年度实施的方案,提出年度计划,实施年度不得超过申报要求中提出的最长年限。(不超过2000字)

三、实施目标

对照申报条件中提出的工作要求,在对申报要求中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量化并重点说明的基础上,提出其它相应目标,分年度实施的方案,提出分年度的实施目标。(不超过500字)

四、保障措施

提出省与地方联动的政策举措。明确地方的资金支持计划和省级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涉及分年度工作的,省级专项资金需在第一年度使用。(不超过500字)

五、具备实施条件拟支持的项目(平台)清单(不超过5项)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内容 总投资 起止年限

说明:本次专项资金申报实施方案的编制力求简化格式、突出重点,对方案实施有重要意义的内容进行说明即可。3号字体,单倍行距不超过10页。

附件4


2019年工业与信息化重点领域提升

发展实施方案申报表


申报市、县(市区)
经信分管领导 联系电话
财政分管领导 联系电话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拟申报实施内容(县不超过6项,设区市不超过8项,杭州市不超过10项) 对应实施内容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市、县(市、区)政府审核意见(盖章) 注:“亩均论英雄”成效明显地区请在此注明拟附分的实施内容


附件5

“亩均论英雄”实施成效明显地区名单

滨江区、乐清市、长兴县、平湖市、上虞区、东阳市、江山市、嵊泗县、温岭市、云和县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9月5日印发



来源:浙江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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