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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原广西能源局局长李向幸决定逮捕

阅读:1346次 日期:2018/12/30

高检网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原局长李向幸(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向幸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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