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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荣获2018年度浙江省海绵城市建设优秀县荣誉称号

阅读:1548次 日期:2019/04/30

日前,2018年度全省海绵城市建设优秀县(市、区)名单公布,全省共有12个县(市、区)获此殊荣,而缙云县是全市唯一一个上榜的县。

缙云县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开展方面,注重工作联动,组织机制体系健全。建立了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出台了相关工作推进机制,明确了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和奖惩机制,同时建立了务实高效的资金保障制度,形成以政府资金投入为主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资金保障模式,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操作流程,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注重需求导向,规划引领体系完善。组织编制了专项规划和以问题为导向、以特征为导向、以目标为导向的缙云县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具体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落实规划管控,从源头上确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落地;强化项目管控,通过项目审批、验收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有效开展。

注重运转高效,项目实施体系全面。在确定申报范围后,明确了具体建设项目,编制了示范区内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计划表,对工作时序、阶段性成果、完成时限、主要成效等予以明确。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确保高质量、高标准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

注重项目整合,项目运作因地制宜。持续推进和泰城、西桥世家(西区)、西桥世家(东区)、城市绿道(一期)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融入了雨水收集利用、绿地雨水渗透等海绵城市的理念;深入开展截污纳管专项行动,完成永宁步行街截污纳管工程、紫薇苑截污纳管工程、朝晖路截污纳管工程等10余个项目,总计建设截污管道3公里;有序推进易涝片区改造,完成好溪路蓬莱路路口、问渔路铁路桥下、旭山路消防队路口等多处易涝点改造。

此次评选的结果,是通过县级申报、市级推荐、公众投票、省级评审、公示公布等多个环节层层筛选后产生的。与以往其他评选不同的是,该评选工作还多了一个“跟踪复查”的环节,省级相关单位将在2020年底前,对获得优秀荣誉的各地进行现场复查,认定结果不达标的县(市、区)全域范围内建设任务未能完成的,将取缔优秀荣誉,全额收回奖励资金,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这也要求我县在获得荣誉后,必须持续做好项目后期运营相关工作,确保海绵城市运行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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