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症结何在?
污水处理厂要主动承担环保社会责任,强化达标排放的法律意识,科学确定接管标准,对不符合接管标准的污水有权拒绝接收。
一些污水处理厂将超标原因归咎于进水水质严重超标,笔者认为,这并不能成为其违法排污的正当理由。排水超标恰恰暴露出污水处理厂在进水管控、处理能力、运营维护、日常监管、事故应急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结合调研,笔者发现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部分企业环保责任缺失,对进水水质把关不严。污水处理厂进水超标根源在于厂方环保责任意识不强,对进水把关不严,缺乏有效的防范措施。以A2/O系统为例,进水pH值过高、过低,均会影响微生物正常生长;COD浓度过高导致碳氮比失衡,氨氮浓度过高会抑制硝化菌,均会影响脱氮效率。厂方放松对进水水质的控制,为排污单位超标排污留下空间,并大大增加了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风险。有的厂方为节约运营成本,擅自关停部分生产设备,造成生产设施运行不正常;有的厂方受经济利益驱动,违规接纳高浓度废水和有毒有害废水,造成工艺设施运行紊乱,出水超标成为常态。
二是污水种类、水量超出污水处理设计能力。有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成为“名负其实”的工业污水处理厂;有的工业污水处理厂超行业范围接纳污水,污水成分复杂化,导致污水处理设施难以正常稳定运行。如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按照医药行业污水特征设计,建成后却接纳了制药、食品、造纸、化工等众多行业废水,出水总氮等指标长期超标。
有的地方纳污管网范围前期论证不充分、不科学,导致污水厂水量超负荷,如某市曾出现过70%以上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的情况。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不到位,暴雨期雨污混流也可能导致进水水量暴涨。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超负荷直接导致沉淀、生化等工段水力停留时间缩短,污水处理效率下降。
三是部分企业运维管理水平不高,事故应急能力不足。部分污水处理厂管理及培训制度不健全,专业技术人员欠缺,设备故障排除不及时,水质监控存在盲区,预警机制不健全,对异常情况调度滞后。同时,应急设施容量不够、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应急保障物资欠缺等问题在污水处理行业还较为常见。
破解污水处理厂超标难题,需从多方面综合施策,严防严控,系统提升污水治理能力。
首先,压实排污单位环保责任,严控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污水处理厂要主动承担环保社会责任,强化达标排放的法律意识,科学确定接管标准,对不符合接管标准的污水有权拒绝接收。排污单位要主动承担治污责任,严格遵守污水处理委托合同约定,确保废水达标排放。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对恶意违法排污企业从重处罚。
同时,污水处理厂应健全进水超标防范措施,对超标进水快速有效应对。例如,某化工园区工业企业废水全部采取明管输送,在污水处理厂进水区实施“一企一管一闸一监控”,进水在线监控数据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全部公开,水质一旦超标,进水系统立即自动切断进水闸阀。这种全方位、无死角的进水监管模式,全面激发了园区企业治理污水的紧迫性和主动性,保障了污水处理厂进水安全。
其次,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技术改造,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地方政府要加快推进城镇市政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防止暴雨期雨水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水量长期超载的污水处理厂应尽快实施进水分流或扩容改造。健全污水处理厂进水高峰预警及调度机制,及时化解水量超负荷风险。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应谨慎接纳工业废水,禁止接入生化性差、有毒有害类生产废水。对接纳工业废水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艺、规模、纳污范围、达标情况开展评估,严控可接纳的工业废水水质、水量,不准接入不符合接管要求的工业废水。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实施技术升级改造,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确保出水达标。
第三,增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能力,严防环境事故风险。强化污水处理厂设备维护、人员培训、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环保制度建设;健全“纳管单位—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水质全过程在线监控体系,强化污水处理全过程控制,科学调控运行参数,实现污水处理设施精准调控、高效稳定运行。
? 加强对水质及工艺设施运行参数异常情况的研判,健全预警机制,分类制定应对措施。制定污水排放事故应急综合调度机制,对排污单位同步实施分级响应,及时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接纳量,有效化解环境风险。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完善应急设施以及监测仪器、应急药剂等保障物资,全面提升厂方环境风险应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