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加快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新建小区一律实行雨污分流
为了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效能和水平,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加快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提升管网收集效能,全面加强污水源头管控,其中新建小区一律实行雨污分流。
方案指出,优先补齐城中村、老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设施短板,全面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对已建城镇生活小区内部、单位内部和企业内部排水管网深入实施分流改造,做到“能分则分、难分必截”。新建小区必须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阳台污水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
同时,加强城镇排水许可管理,严格实施排水许可制度。从事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包括洗车、理发、汽修、加油等产生的污水在进入市政管网前,需经过隔油池、沉砂池或毛发收集器等预处理装置,避免市政管网堵塞。
根据方案设定的目标,经过三年的努力,浙江全省基本实现城镇截污纳管全覆盖,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记者 岳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