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市场监管局抽查:1批次消防泵组产品不合格
2019年10月10日,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淄博市产品质量市监督抽查结果(消防泵组、给水设备)》。信息显示,2019年4月至6月,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消防泵组、给水设备类产品质量市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全市37家企业生产的37批次产品,有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27898.3-2011、已经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消防稳压给水设备、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的基本参数、设备构成和部件、外观和标识、供水能力、连续运行、密封性能、水压强度、运行噪声、水泵机组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所抽查14家企业生产的14批次产品合格。
依据GB 6245-2006、已经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消防泵组的性能试验、密封实验、水压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所抽查8家企业生产的8批次产品合格,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能试验”,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实际安装的叶轮并非该型号产品的配套叶轮,使得性能指标不符合国标要求。
依据CJ/T 381-2011、CJ/T 265-2016、GB/T 26003-2010、GB/T 24603-2016、GB/T 24912-2015、已经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给水设备的无负压功能试验、叠压供水、连续运行试验、压力控制(调节)、设备供水能力、设备流量扬程、水泵机组、耐压强度与密封性能(耐压强度)、稳流补偿、自动保护功能(保护功能)、远程监测监控功能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所抽查12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产品合格。
依据DB37/T 2855-2017、已经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一体化预制泵站的外观、人孔盖、阀门位置、控制方式、故障自诊及自恢复功能、排水性能、水泵性能、筒体盛水试验、水压试验、有效容积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所抽查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产品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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