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应用曝光>兰鑫钢铁“偷梁换柱”所建非所批

兰鑫钢铁“偷梁换柱”所建非所批

阅读:619次 日期:2016/10/25

  “去产能”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重要任务,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之战,是实现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关键所在。李克强总理多次召开会议部署任务,不惜在税收、土地、金融、就业安置、奖补等各方面给与强有力地支持,而且对落实不力、进度慢和违规新增产能等,要通报、约谈直至严肃问责,可见中央对化解过剩产能硬任务的信心和决心。

  然而,一些地方政府无视国家法律,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而上,仍巧立名目变相新增产能,为违规违法企业“保驾护航”。


兰鑫 钢铁 偷梁 换柱

 (正在生产中的兰鑫钢铁新厂区)

  甘肃兰州皋兰县兰鑫钢铁有限公司就是一典型案例。

  企业简况

  2001年4月,皋兰炼钢厂重组后组建了皋兰兰鑫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鑫钢铁)。炼铁高炉为30吨的电弧炉和30吨的精炼炉,生产地条钢等高耗能、高污染钢材,在国家明令拆除的去产能之列。

  但知情人透露称,兰鑫钢铁通过政府各部门的运作,把明显是90年代按30吨建成,本应淘汰的二条生产线硬生生说成50吨炼铁高炉,企图蒙混过关,当地各监管部门对此置若罔闻,默认了兰鑫钢铁的说法。

  2013年3月14日,皋兰兰鑫钢铁有限公司第二生产车间注册成立,发证日期为2015年4月17日,法人仍为杨帆,地址位于皋兰县石洞镇三川口工业集中区,即现在的黑石循环经济产业园。

  根据兰鑫钢铁及相关官方报道,该项目总投资20亿元,占地1216亩,主要建设年产100万吨高速棒材生产线、年产120万吨优质铸造生铁项目和年产30万吨球墨铸管生产线。其中年产30万吨球墨铸管生产线项目,总投资2.68亿元,项目于2014年8月开工建设。

  2013年10月15日,国务院下发国发〔2013〕41号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国务院及十多个部委,也先后出台多个化解钢铁煤炭产能过剩的重要文件。

  而兰鑫钢铁为何在国务院下发文件之后仍能征得千余亩土地顺利地建厂、投产,当地政府及监管部门在其中又充当了什么角色呢?

  所建非所批

  甘工信函(2013)3号文件显示,兰州市规划建设皋兰县黑石川现代高能产业园,拟对规模小、技术装备落后、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企业实施异地搬迁,实现出城入园。同意兰鑫钢铁建设项目为120万吨/年优质铸造生铁项目,退城入园,淘汰老厂2台50t电弧炉。工信部按照《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办理相关环评、安评节能手续。

来源:中国泵阀第一网
若文章存在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内删除,谢谢!
上一篇: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市场观察
下一篇:伊拉克寻求减产豁免 俄罗斯暗示不减产 油价创两周新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