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德环境文一波上法院限制高消费名单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近日出具的限制消费令显示,法院于2019年12月10日立案执行申请人衢州虎山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桑德环境工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桑德环境工程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对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桑德环境工程及桑德环境工程(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文一波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除此之外,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也在近日发布了限制消费令。
法院指出,法院于2019年10月11日立案执行申请人长业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桑德环境工程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桑德环境工程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对桑德环境工程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桑德环境工程及桑德环境工程(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文一波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桑德环境工程和文一波被限制的消费行为包括:(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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