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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特科院12条举措 全力帮扶企业 稳定社会发展

阅读:1158次 日期:2020/02/17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服务举措要求,省特科院印发《关于全力帮扶企业稳发展服务举措的通知》,出台12大举措,积极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检验、倡导“零接触”办理、加强惠企服务力度、推行定向专业服务、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等,全力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保障全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检验。认真梳理2-3月定检设备,合理制定检验计划,主动服务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办理到期报检手续。协助各级疾控中心完成进口灭菌器的商检任务。配合省内各大医院完成低温液氧储罐(含快易冷系统)安全保障和医用氧舱复舱工作。对重点单位(如医院)的重点设备开展超期情况告知,并提出合理解决方案。
倡导“零接触”办理。利用“浙里检”平台,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网上报检、网上受理、网上派单、网上缴费、寄送报告一条龙在线服务。对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换证、作业人员复审(换证)等,一律实行网上资料审查。在院网站公布各类作业人员培训班期计划并开通咨询热线,方便企业及时了解最新情况。
加强惠企服务力度。对餐饮住宿业的检验检测经营服务、特种设备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经营服务、省内所有生产制造企业委托的金属材料检测分析项目,实行减半收费,时效为12个月。疫情结束后,持续开展免费开放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电梯零部件免费检测、专家专场报告会、入企帮扶等服务,大力推广科技“创新券”、众创服务活动。构建产业专家库,积极向相关部门和企业推荐产业发展动态、政策、技术、标准等信息,尽可能弥补疫情给企业造成的影响。
推行定向专业服务。组织技术专家对超期定检或无法按期定检的特种设备进行技术研判,在备案后可延期检验。鼓励企业采取自我申明承诺的方式免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评审换证。允许超期定检企业在疫情结束后1个月内申报定检,换证企业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提交换证申请,作业人员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申请证书复审。
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编写《疫情期间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助企业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培训。依托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科普教育基地(普法基地),不定期向企业开设特种设备科普教育公开课。在开展企业定检时,免费向企业发放宣传资料,切实提高民企安全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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