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业务培训班在泰安市举办
11月2日—4日,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业务培训班在泰安市举办。此次培训,邀请专家对“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山东省石油天然管道保护行政执法制度”、“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审批制度”、“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备案制度”及“高后果区管道保护管理”等涉及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的法规制度进行了系统解读,各地市参训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如何开展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进行了系统交流。为全面提升全省油气管道保护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山东省15地市承担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职责的发改、能源系统共70人参加此次培训。(通讯员 侯衍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