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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0年度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的通知

阅读:1611次 日期:2020/11/23

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于2017年9月份被省科技厅、省发改委联合认定为省级重点实验室。实验室依托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海宁综合检验检测基地开展工作,主要包括机器人实验室、国家电梯中心型式试验中心、无损检测实验室、节能实验室、压力管道实验室等,合计实验室场地面积9100平方,实验室现使用的先进仪器设备资产近亿元。重点实验室在承压设备风险评估与寿命预测技术、特种设备智能化检测技术、电梯安全与风险评估技术及压力管道安全检测与完整性评价技术等领域开展集中攻关,解决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加速新技术应用及成果转化。

为促进实验室对外开放与交流,现面向国内外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发布《2020年度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见附件1),并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与时间要求

1.研究方向:申请者应仔细阅读并按照申请指南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见附件2)。

2.申请人资格:作为负责人,要求是在职的具有中级(含中级)职称以上(或博士)国内外从事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或相关研究工作的研究者。

3.申请者须在2020年12月1日前填写开放基金申请书(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寄送重点实验室,同时提交与纸质申请书一致的Word版电子材料。申请材料请自行留底,恕不退还。逾期不予受理。

二、其他要求

1.已承担本实验室研究课题但未验收的项目主持人,应验收结题后才能申报新项目。

2.多家单位联合申请的,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3.项目研究成员原则上不超过8人。

4.课题和经费管理使用应符合《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附件3)。

三、联系方式

电子版本申请书请发送至邮箱:543783068@qq.com;

联系人及电话:汤杰,0571-86026181;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路211号505室;

邮 编:310020。

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2020年11月19 日

附件1-2020年度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doc

附件2-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doc

附件3-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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