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储存企业和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督导启动
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为深刻吸取广西北海“11·2”国家管网集团北海LNG有限责任公司着火事故教训,推动地方和有关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开展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督导工作,自11月底至12月中旬,派出8个督导组,赴16个重点省份开展督导。
据悉,此次督导对象是大型油气(原油、LNG)储存企业、城镇建成区成品油储存企业和油气长输管道企业,以及地方有关部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各督导组要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一盯到底,确保安全风险有效防控化解、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闭环;对安全条件差、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前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企业,要依法实施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措施、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