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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2020年度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已达标

阅读:1773次 日期:2021/01/13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49号)提出的要求,2020年底前建成区内具备海绵功能的面积占比不小于20%,2025年不小于50%,2030年不小于80%。为推进密云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区海绵办协调督促指导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过深挖潜力,落实海绵功能项目,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年内完成了如下工作:

1.征集项目,督促进展。年初,区海绵办协调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统计已建成和规划建设的具有海绵功能的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及时跟进掌握工程相关信息并督促进展,完工后对所有工程汇总上报市海绵办。

2.挖掘潜力,摸排统计。在2019年调查的基础上,区海绵办继续对城区和区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四百余家企事业单位具有海绵功能的工程措施进一步摸排统计。

3.提前筹谋,编制规划。区海绵办按照市海绵办要求,协调各成员单位,搜集整理数据信息,开展密云区“十四五”时期水务发展规划和密云区海绵城市“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现已完成初稿。

4.科学分析,总结评估。区海绵办按照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海绵城市建设情况调查和分区自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自评估工作,现已完成了《北京市密云区2020年海绵城市建设现状评估报告》。通过专业评价,我区城市建成区面积为27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现状达标面积为6.18平方公里,其中透水铺装0.47平方公里,下凹式绿地0.14平方公里,调蓄集水池14585立方米,各类海绵设施总调蓄规模约为18947立方米,经计算得出,我区海绵城市建设现状达标比例为22.8%,满足2020年不低于20%的目标要求。

下一步,海绵办将会同海绵城市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我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主动谋划推进海绵功能项目,及时统计报送相关信息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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