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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大船集团荣获“辽宁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阅读:1634次 日期:2021/05/12

日前,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辽宁省文明委关于表彰2018-2020年度全省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表彰了一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中国船舶大船集团荣获“辽宁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长期以来,大船集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抓手,不断丰富创建形式,创新内容载体,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船集团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创建工作机制、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打造优秀企业文化、发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举措,全面提升了广大职工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为大船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大船集团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持续加强文明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统一思想,守正创新,努力谱写大船集团精神文明建设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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