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星级认定推荐集体公示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于2021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星级认定公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业务办事大厅被列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星级认定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14日
公示期间,干部群众如对申报材料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监察审计室(0571-86026405)处。
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