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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吉县—陕西延长输气管道一期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核准

阅读:1676次 日期:2021/07/10

7月7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公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山西吉县—陕西延长输气管道项目(一期工程)核准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批复》显示,为促进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增强山西、陕西两省天然气互济能力,同意建设山西吉县—陕西延长输气管道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代码:2018-000052-57-02-003625),项目单位为秦晋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西省吉县和陕西省宜川县。吉县-延长输气管道项目(一期工程)输气能力33亿立方米/年,设计压力8兆帕,管径711毫米。管线长度34.2千米,其中,山西省境内22.4千米,陕西省境内11.8千米,含黄河跨越1处。新建阀室1座,改造站场1座,新建站场1座。项目总投资3.54亿元,其中,30%为企业自有资金;70%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批复》要求,山西省、陕西省要进一步加强省级管网以及山西吉县-陕西延长输气管道与国家干线管道互联互通;进一步落实管网体制改革有关精神,该管道作为跨省干线管网项目,后续积极研究推进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项目单位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做到节约集约用地,不得超标准用地;要采取节能措施,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强化节能管理,各项能耗指标必须达到规定标准。项目建设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单位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做好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征地、搬迁、生态保护等工作,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与外部环境的关系,有效预防和化解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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