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能源局组织召开全市煤矿油气管道汛期安全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全市防汛抢险应急响应演练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市煤矿和油气管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汛期安全生产。7月7日上午,枣庄市能源局组织召开全市煤矿油气管道汛期安全工作会议,有关区(市)部门、企业集团、煤矿和管道企业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市能源局局长刘忠波出席会议并对汛期期间煤矿及油气管道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各有关区(市)部门、企业集团、煤矿和管道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增强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两个至上”原则,坚决克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麻痹思想,自觉抵制煤炭产品价格持续高位运行下的抢工期、抢进度、抢产量的突击生产行为,强化法律法规的对标学习整改,扎实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推进力度。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紧绷安全之弦,坚决避免出现安全生产紧一阵、松一阵的现象,自觉做到居安思危,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切实把安全工作抓实抓牢,抓出成效,确保安全、平稳度汛。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全市煤矿和油气管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全面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从思想上、行动上做好充足的准备,积极应对今年可能出现的严峻天气突变形势,严格落实全市防汛抢险应急响应演练会议上提出的“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防汛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汛措施,抓好防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汛期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工作。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汛期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加大对河堤、塌陷坑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确保雨季“三防”工程全部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细则》,严格执行技术管理、预测预报、“三专两探一撤”等制度,全面落实“三必须、四严禁”防治水措施。要认真抓好应急电源建设,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原则,配备应急救援电源,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完善备用电源操作流程和应急预案。油气管道企业要严格落实雨前、雨中、雨后对穿、跨越河流管段和易发生滑坡等地质灾害管段专项巡检制度,进一步组织防洪水冲刷、防滑坡风险的安全技术分析。强化对第三方施工工程项目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制度有效防范措施的。三是进一步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和处置工作。各单位要按照紧贴实际、操作性强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实战演练,进一步优化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和措施的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灾害预警信息,建立联动处置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油气管道重点时段带队巡护制度和安全情况报告制度。煤矿要切实抓好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等规定的落实。
会议强调,要切实抓好重点工作推进,确保全市能源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一是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单位要在前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问题隐患整改的基础上,认真举一反三,持续深入开展好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二是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装备保障能力。要继续深化煤矿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持续抓好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视频监控建设,真正实现科技促安、科技保安。三是不断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效能,各区(市)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聚焦安全风险突出和易发生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岗位、重点设施,严查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等开展精准执法,不断提升煤矿和油气管道领域的安全监管效能。四是不断强化队伍建设,要牢牢抓住企业班子成员这一关键“少数”,发挥好中层管理及技术人员“顶梁柱”的作用,加大对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力度,真正提升一线职工的自主防范意识,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减少施工过程中的“三违”现象,切实提升煤矿和油气管道事故防范能力。
市能源局副局长马士江、四级调研员胡修文,滕州市、薛城区、市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发改(能源)局、高新区经发局主要负责人,泉兴集团、辰龙集团、丰源集团、王晁集团、中泰集团、福兴集团总经理,枣矿集团分管负责人,各煤矿矿长,各油气管线站长及上级管理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