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1754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治理率达61.7%
8月30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赵乐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截至今年7月,全省有1754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治理率达61.7%。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相继出台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推动工作从“有名”到“有实”转变。同时,四川还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作为生态环保党政同责考核内容。
赵乐晨介绍,2019年以来,四川争取到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7.05亿元,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3亿元,重点支持4600个行政村开展“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办成了一批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
值得关注的是,广元市苍溪县,南充市仪陇县、阆中市,巴中市巴州区、南江县5个县(市、区)被成功纳入全国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试点,上述各地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技术模式和管理经验。
下一步,四川省将以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导向,编制好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加快出台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促进乡村生态振兴。(记者 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