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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旋就《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接受中...

阅读:1090次 日期:2021/09/22

9月10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9月14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节目就《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采访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所长孙旋。


采访文字稿


摩天大楼又称为超高层大楼,起初为一、二十层的建筑,但是现在通常指超过四十层或五十层的高楼大厦。随着高层建筑在各地不同的发展,人们所认知的超高建筑定义高度也略为不同。住建部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委员会专家、扬州大学城市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王毅教授表示,在我国,超高建筑的标准也经历了几次调整。

王毅说:“ 按照《中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来说,建筑40层以上的高度在100米以上的建筑为超高层建筑,这是2015年的一个规定。那么后来世界超高层建筑协会又把超高层修改为300米以上,然后根据我们国家的实际,还有世界超高层建筑协会的要求,我们国家在2020年就规定在城市当中一般不得建5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那么今年的7月6号,发改委在文件中明确规定,现在不得新建5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

《征求意见稿》规定,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口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住建部防灾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所长孙旋认为,分类分级管控正是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最大的亮点。

孙旋说:“ 就是体现了分类分级的管控,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了细化的要求,更有利于指导地方的实践,并且也符合中国未来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国情需要。”

超高建筑是城市发展和经济发展的产物,然而,随着超高建筑的发展却产生了很多矛盾和问题,这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消防隐患。孙旋认为,超高层建筑消防救援是世界性难题,尤其对于经济欠发达、消防装备水平不高的城市而言,超高层建筑消防救援极其困难。

孙旋说:“ 第一个就是我们的登高比较难,其实我们的建筑高度它会制约消防装备的器材以及人员作战能力的发挥,我们建筑在不断增高,登高车能达到的高度也是节节攀升的,从原来的50多米到现在100多米,但是100多米现在是极限了。第二个供水是比较难的,在超层建设灭火救援实施当中,除了依靠建筑自身的工作能力,其实很难依靠室外的消防设施供水协助救火。其实从我们整个国家来看,消防救援装备的一个发展,这几年已经有很大的进步,但是是有发展不平衡的方面。”

鉴于此,《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分类从严控制建筑高度,要求“各地审批80米以上住宅建筑、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建设项目时,应确保与当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并送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征求意见”。

王毅也提醒,除了消防安全,超高建筑在城市中也会产生像热岛效应、高楼峡谷风、光污染等城市问题。王毅说“我们在通知中也写了一个就是加剧城市的热岛效应,你像上海最明显,加上太阳一晒,地面柏油路往上升温,空调也往外排热气,那么造成了城市的热岛效应。光污染的问题,整个来讲这个光源也是非常厉害的。还有高楼峡谷风,你像天津上海这些城市高楼太密集之后,它基本上走不动了,经常创在一些高层建筑上,然后反弹,它不能承受的风不能自然流动。”。

为了确保能够“管得住”超高建筑的审批,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实行超高层建筑决策责任终身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作为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报城市党委政府审定,实行责任终身追究。

实际上,做好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任重道远,控制住了新建超高建筑,那么对于既有超高建筑仍要充分重视。对既有超高建筑,《征求意见稿》提出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系统推进隐患整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完善运行管理机制等举措。孙旋建议,还应在多个方面全面提高超高建筑消防能力。

孙旋说:“ 我觉得还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应用于超高层建筑的消防产品质量可靠性和工程实用性的评价以及监督管理,引导整个社会采用性能优良质量过硬的产品,提高超高层建筑本质的安全防护水平。第二,我觉得重点推动超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以及幕墙工艺体系的一个防火技术研究,有效防范火灾。第三,我们的政府要推动和鼓励超高层建设以及相关的包括管理领域,采用消防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然后推进智能建造、智慧消防、5G等相关的前沿科技,在超高层建筑的领域进行推广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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