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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印发 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阅读:906次 日期:2021/09/23

江西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印发 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近日,江西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印发,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的总体要求,包括户内设施、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与维护管理,属于具有纲领性与原则性的文件,针对每一种处理工艺的运维规定不再本文件范围内。

本文件适用于处理规模小于500m3/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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