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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名单的公示

阅读:1788次 日期:2021/11/13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名单的公示

近日获悉,11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名单的公示,共15个县(市、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8日,详情如下: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名单的公示

根据《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方案》(苏政办发〔2020〕38号)、《2021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苏污防攻坚指办〔2021〕31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申报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的通知》,经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核准,南京市江宁区、无锡市锡山区、徐州市沛县和睢宁县、常州市新北区、南通市如东县和如皋市、连云港市灌南县、淮安市淮阴区、盐城市亭湖区、扬州市江都区和高邮市、泰州市靖江市、宿迁市宿豫区和泗阳县等15个县(市、区)拟申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争创“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示范县”,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8日

公示期内设立下列受理电话和信箱: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联系人:蒋振,电话:025-58527511,电子邮箱:jiangzhen@jsep.com。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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