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企业资讯>浙江力诺现持有五洲阀门25.9762%的股份

浙江力诺现持有五洲阀门25.9762%的股份

阅读:1885次 日期:2021/11/25

11月22日,浙江力诺(300838.SZ)公布,根据签订的《收购意向协议》,公司已向陈锦法支付1000万元定金。

根据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已支付御和聚业3150万元、支付黄卿雄3419.90万元。就御和聚业所持五洲阀门2350.4896万股股份(持股比例11.1928%)和黄卿雄所持五洲阀门3104.5104万股股份(持股比例14.7834%)均已完成收购及工商变更,现公司持有五洲阀门股份共计5455万股(持股比例25.9762%)。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一、交易概况

2021年8月25日,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力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阀门”)部分股东达成收购五洲阀门51.2586%股份的协议,本次交易标的为五洲阀门的股份,交易对手方为五洲阀门的股东北京御和聚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御和聚业”)、黄卿雄、陈锦法,交易方案如下:

1、浙江力诺与御和聚业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以现金31,500,000元收购御和聚业所持五洲阀门23,504,896股股份(持股比例11.1928%)。

2、浙江力诺与黄卿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以现金34,198,988元收购黄卿雄所持五洲阀门股份31,045,104股股份(持股比例14.7834%)。

3、浙江力诺与陈锦法签订《收购意向协议》,约定拟在五洲阀门完成2021年度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后(由浙江力诺指定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经双方协商再另行签订正式股份转让协议,以现金收购陈锦法所持五洲阀门53,093,016股股份(持股比例25.2824%);转让对价由双方根据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协商定价;本《收购意向协议》约定浙江力诺支付陈锦法定金1,000万元,若届时双方无法达成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则陈锦法无条件双倍返还1,000万元定金,并由陈锦法回购浙江力诺已经收购的御和聚业、黄卿雄所持五洲阀门股份,回购价格为浙江力诺实际支付对价,王玉燕、五洲装备有限公司对该回购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协议签署日期为2021年8月25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收购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根据签订的《收购意向协议》,公司已向陈锦法支付1000万元定金。

根据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已支付御和聚业31,500,000元、支付黄卿雄34,198,988元。就御和聚业所持五洲阀门23,504,896股股份(持股比例11.1928%)和黄卿雄所持五洲阀门31,045,104股股份(持股比例14.7834%)均已完成收购及工商变更,现公司持有五洲阀门股份共计54,550,000股(持股比例25.9762%)。

截至本公告日,五洲阀门股权结构如下:

三、其他

本次收购使用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涉及公司与五洲阀门部分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与《收购意向协议》,其中《收购意向协议》系签约双方就股份转让的初步约定。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股份最终是否能收购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五洲阀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净利润为-2,896.60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若收购完成后,五洲阀门经营管理未能改善,业务拓展不力,则未来存在持续亏损的风险,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综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若文章存在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内删除,谢谢!
上一篇:青岛市唐山路打通一期工程(重庆路—文昌路段)管廊A、B舱合拢完成
下一篇:打造永嘉创新样板 做优做强民营经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