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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市调整联网区域管道天然气价格

阅读:1749次 日期:2021/12/24

福建漳州市调整联网区域管道天然气价格

近日获悉,12月20日,漳州市发改委发布通知,漳州联网区域管道天然气价格将有调整。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调整为0.951元/立方米(含税)。非居民用气(车用气除外)最高销售价格由3.443元/立方米调整为3.931元/立方米,漳州安然燃气有限公司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前提下与用户协商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详情如下: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漳州市联网区域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漳州安然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的通知》《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漳州市联网区域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的通知》(漳价商〔2015〕30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漳州市联网区域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调整为0.951元/立方米(含税)。

二、非居民用气(车用气除外)最高销售价格由3.443元/立方米调整为3.931元/立方米,漳州安然燃气有限公司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前提下与用户协商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三、暂不调整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保持当前价格不变。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按居民第一阶梯价格3.177元/立方米执行。

四、完善终端用户销售价格联动机制。按照《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漳州市联网区域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的通知》要求,当天然气购气价格连续3个月内累计上浮或下浮幅度超过20%,或1年周期内上浮或下浮幅度超过10%时,终端用户销售价格应按以下计价方式作相应同向调整。

联动调整额=计算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基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

联动调整后的销售价格=现行价格+联动调整额

五、本通知自2021年11月1日起,在联网区域内执行。

六、漳州安然燃气有限公司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保障安全稳定供应。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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