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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银州区召开关于对非居民管道燃气用户安全整治工作会议

阅读:1894次 日期:2022/01/13

2022年1月10日,银州区召开关于对非居民管道燃气用户安全整治工作会议,会议由银州区政府副区长高放主持,区住建局、区公安协调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铁岭港华燃气公司等相关单位参加会议。

年初以来,由于湖北省十堰市,辽宁省沈阳、大连等多地相继发生重大燃气爆炸事故,国务院、省政府多次召开城镇燃气安全专项会议。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规定,银州区政府决定在银州区行政区域内的非居民管道燃气用户限期安装可燃气体自动报警器及安全装置,彻底消除生产经营中的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银州区政府对铁岭港华燃气公司、银州区非居民管道燃气用户下发通告,铁岭港华燃气公司要落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序接受安装燃气用户申请,制订合理安装设计方案,以成本价格安装可燃气体自动报警器及安全装置。银州区非居民管道燃气用户在2022年1月7日前向铁岭港华燃气公司提交安装申请,由铁岭港华燃气公司安排工期上门安装。

2022年2月1日前,铁岭港华燃气公司要完成对银州区非居民管道燃气用户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对铁岭港华燃气公司在规定时限内未消除安全隐患,银州区人民政府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责令铁岭港华燃气公司限期完成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视情节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对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对非居民管道燃气用户拒不配合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八款,银州区人民政府将对燃气使用者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并由铁岭港华燃气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停止供气。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会上副区长高放表明了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和坚决的态度,并作了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结束后由各单位成员组成的工作组,到辖区内各个经营门店 ,企业入户走访,对用户做耐心细致的宣传工作,讲解燃气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经过工作,有多家商户现场整改并安装了自动报警器及安全装置 ,下一步将继续跟进工作的进度,力争在限期内完成银州区可燃气体自动报警器及安全装置的工作目标。 (记者 赵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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