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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到33.9% 提前完成目标要求

阅读:1802次 日期:2022/01/20

记者1月17日获悉,沈阳市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整治、畜禽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完善管理制度,持续加大环境整治力度,着力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其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到33.9%,提前完成省2023年达到30%以上的目标要求。

据了解,沈阳市编制《沈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2021年在铁西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等地实施10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在苏家屯、辽中、法库新建及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设施20处。同时,出台《沈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办法(试行)》《沈阳市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完善建设运行管理机制,统筹安排全市各涉农地区设施运行资金渠道,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有所用、建成实用。

据悉,去年,沈阳市还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经排查确认的154处黑臭水体已完成治理153处,于洪和沈北新区作为全省仅有的两个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提前两年完成治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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