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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开展《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阅读:1708次 日期:2022/01/26

1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索鸿宾带领调研组来秦安县开展《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秦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旺奎,县政府副县长薛天胜一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来到秦安县东滨河路何川段、秦安县污水处理厂、葫芦河水上公园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就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立法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薛天胜汇报了秦安县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讨论,并针对立法的细节提出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指出

开展海绵城市建设事关城市建设和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有效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举措。秦安县要深刻认识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性,紧扣“三新一高”要求,聚焦市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建强省域副中心城市,推动老工业基地走出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努力方向,抢抓被确定为示范城市的难得机遇,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步伐。

调研组强调

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立法是助推天水市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固化优化海绵城市管理体制的需要,是保障海绵城市各项监管措施有效执行的需要,是增强海绵城市建设公众参与度的需要,是示范城市申报验收的要求。参与立法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立法的重要性,认真听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让制定的法规充分反映民情,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在法规草案起草中积极吸纳调研中的各种意见建议,使其更具合理性、可行性和操作性,为扎实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近年来,秦安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领会国家关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海绵城市理念,认真梳理海绵城市建设思路,坚持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统筹建设和渗水、滞水、蓄水、净水、用水、排水的原则,积极推进全县海绵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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