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质监局下达《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制定计划函
省环保厅:
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立项听证和专题研究,决定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列入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见附件)。
请你厅会同我局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以招标方式确定标准起草单位相关工作,并请督导标准起草单位广泛听取各利益相关方意见,按时保质完成标准制定工作。
2017年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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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 性质 |
制定/ 修订 |
省级主管部门 |
1 |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
强制性 |
制定 |
省环保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