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炼化实施超低氮排放改造满足排放要求
元月初,经过开工调试,沧州炼化超低氮排放改造后的热电部3#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在30mg/Nm3以下,完全满足地方政府提出的最新环保指标排放要求。
2018年10月份,沧州市政府按照河北省环保排放限令,要求沧州炼化必须在当年年底前完成热电部燃气炉超低氮排放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小于30mg/Nm3的目标,如不能按期完成,按日计罚。根据这一标准以及时间节点要求,沧州炼化于11月20日率先启动热电部3#炉超低氮排放改造项目。
面对冬季施工带来的种种困难,沧州炼化倒排工期,制定网络计划,施工任务细化到天。施工过程中,他们结合施工进度随时优化施工工序,并实施24小时三班倒连续施工的模式,在40天内完成了3#炉主体改造任务。该项施工任务的完成,在确保环保指标满足最新排放要求的同时,也创下燃气炉超低氮排放改造最短记录。(张玉香 王久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