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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安新县、雄县4万亩耕地将实施季节性休耕 每亩补助500元

阅读:1598次 日期:2019/08/10

近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2019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本年度省内47个县(市、区)季节性休耕试点县。其中,雄安新区安新县、雄县4万亩耕地将实施季节性休耕,每亩补助500元。

按照方案,雄安新区安新县、雄县试点休耕任务均为2万亩,两县各补助资金1000万元。休耕制度试点将在井灌区连续实施季节性休耕,改小麦、玉米一年两熟为只种植雨热同季的玉米、油料作物和抗旱耐旱的杂粮杂豆等作物一年一熟,实行“一季休耕、一季种植”,减少地下水用量。季节性休耕期间支持农民种植油菜等绿肥作物,不浇水,不收获,下茬作物种植前直接翻耕入田,减少地表裸露,培肥地力。

根据方案显示,季节性休耕试点每亩补助500元。所需资金结合中央财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补助资金统筹安排。按照先实施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进行,验收合格后,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兑现到实施季节性休耕的农户。

方案工作进度要求,2019年7月,明确任务到乡(镇)、到村、到户、到地块,市、县制定本级实施方案。7月-8月,项目市、县组织宣传培训,明确试点实施有关要求。9月-10月,落实任务到农户、到地块。11月-12月,核实验收,兑现补贴资金。组织搞好试点总结,并按时上报。2020年1月-5月,落实季节性休耕地管护措施,防止弃耕、废耕、破坏耕地等发生。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安排,2019年河北省季节性休耕制度将试点规模200万亩。休耕制度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相结合,计划在6个设区市和雄安新区安排实施面积200万亩,预计减少农业灌溉用水3亿立方米。(记者 霍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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